重大经济活动中知识产权审议的责任机制研究*
2012-08-15刘友华
湖南行政学院学报 2012年3期
刘友华
重大经济活动中知识产权审议的责任机制研究*
刘友华
(湘潭大学,湖南 湘潭 411105)
重大经济活动中的知识产权审议制度是旨在减少、降低知识产权风险或隐患的重要制度,并非审批程序,而是行政指导行为。审议制度的实施有赖于适当的审议范围、高效的审议程序、科学的审议内容与恰当的审议责任机制。建立知识产权审议黑名单制度、知识产权审议责任保险制度以及强化知识产权审议参与主体的责任是建构知识产权审议责任机制的重要内容。
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知识产权评价报告;责任保险
一、重大经济活动中的知识产权审议及其责任制度
(一)知识产权审议的内涵与意义
重大经济活动中的知识产权审议,是指要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重大经济活动项目时要注重其中的知识产权问题,防范知识产权风险。凡重大经济活动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项目申请或承担单位应当在项目立项前将知产权评价报告报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论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当对评价报告进行论证核实,必要时可聘请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论证和评定,出具论证意见,并将之作为项目立项或实施的依据。
建立重大经济活动中的知识产权审议制度,具有以下意义:
第一,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重要举措。作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重要战略措施之一的“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中明确规定要“制定并实施地区和行业知识产权战略”,其中“建立健全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制度”是重要内容之一。……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