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劳动力转移的制约因素:一个制度框架*
2012-08-15颜凌芳
湖南行政学院学报 2012年3期
颜凌芳,李 杰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湖南 长沙 410205)
我国的新型城镇化,是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为本,以新型工业化为动力,以统筹兼顾为原则,走一条科学发展、集约高效、功能完善、环境友好、社会和谐、个性鲜明、城乡一体、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建设路子。不少的研究都表明,城镇化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不二选择,这既是国外的经验,也是国内的现实需要。这一思路也在“十二五规划”里得到了体现。
一、城镇化建设、劳动力转移与“十二五规划”
(一)建设具有人口承载能力的城镇体系
城镇化建设的目标应该是构造一个空间体系,一个梯次性明晰、呈网状布局的城市空间体系,正如胡序威指出的那样,是由许多个具有城镇性质的大小不同的市(city)、镇(town)和郊区(country)组成的相互密切联系的城镇体系(urban system)[1]P136-137。只有具备这种特征的城镇格局才是具有人口承载能力的城镇体系:
首先,单极化的城市空间布局导致城市功能过于集中,资源供应匮乏,极易引发“城市病”。我们在城市化的道路上,其实已经付出了代价,先是建国后内外交困的现实压力迫使我们选择了“资源向重化工业倾斜”的发展战略,尔后又适应性地让城建资源优先向大城市倾斜,导致我国大城市规模发展迅猛,城市人口迅猛增长,交通拥挤、资源匮乏、空气污染、生活成本急剧上升等“城市病”日益凸显。显然,网络化、功能梯次分散式的城镇体系是有利于化解这类城市问题,进而提高城市人口承载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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