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金融与法:非标准仓单质押融资业务法律风险防范

2012-08-15汪其昌

杭州金融研修学院学报 2012年2期
关键词:银行企业

汪其昌

一、基本案情

某企业A是主营钢材生意的贸易企业。其业务是从全国各大钢厂购进钢材,然后将钢材发往承揽加工的下游企业B。企业A为扩大生产规模,以其购进的钢材交付给质押权人认可的仓储公司C,由仓储公司C开出非标准仓单。企业A以该非标准仓单设定质押,在某商业银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质押仓单项下的钢材通过某仓储公司C存放在与企业A有承揽加工业务的下游企业B的仓库里。其间,企业B依据与仓储公司C和企业A之间的合同约定,陆续从仓库里提取仓储的钢材进行加工,并进行销售,企业A再购进钢材存放在该仓库补充仓单项下的质押物。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企业B受其影响,高管人员一夜之间离开企业,企业经营陷入困境,导致破产。法院受理破产案后,为保护企业B的债权人的利益,将所有存放在企业B里的货物设备进行了查封冻结,等待破产案件审理后进行处置。此时,钢材市场价格大幅度下跌,企业A存放在企业B仓库里的钢材迅速贬值,产生巨额损失。由于短期内钢材无法实现销售,企业A的现金流锐减,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无法兑付,银行风险陡增。企业A急于从企业B仓库里提取属于自己的钢材,于是与银行协商向法院申请凭仓单行使取回权,同时要求银行行使仓单质押权。但破产管理人和当地法院以“本案非标准仓单质押法律性质不明确;仓单没有质押背书;仓储物在质押期间已经被使用、处分或者替代,质押关系已经被消灭”等为由,并未认同企业A对仓储钢材享有取回权,也未认同银行依仓单质押权而对质押钢材享有处分权。……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银行企业
企业
企业
企业
企业
企业
敢为人先的企业——超惠投不动产
10Gb/s transmit equalizer using duobinary signaling over FR4 backplane①
中关村银行、苏宁银行获批筹建 三湘银行将开业
保康接地气的“土银行”
“存梦银行”破产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