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提高胜诉案件执行率的法律方法及维权策略
2012-08-15李勇
杭州金融研修学院学报 2012年6期
李 勇
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中国工商银行的案件胜诉率高达98.68%,但实际的案件执行率只有35%;中国建设银行案件胜诉率为97%,执行率仅为30%。平均而言,商业银行胜诉案件胜诉率平均约为98%,而实际执行率在20%左右。因此,在现有法律架构下,如何有效提高商业银行胜诉案件执行率已成为商业银行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一、商业银行胜诉案件执行的基本特征
1.胜诉未执结案件多。商业银行历年未执结案件多,案件标的额大、处置时间跨度长、案情执行情况较为复杂,被告或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贷义务的少之又少。实践中,某管辖20 余家一级支行的省会城市商业银行营业部历年胜诉未执结案件占胜诉未执结案件总量的67%,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占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还贷额的仅只有5%以下,即胜诉未执结案件实践中绝大部分(约95%)需进入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阶段,依法强制执行收贷。
2.胜诉未执结案件的被执行人实际可执行财产少。商业银行因种种原因,启动诉讼依法收贷时机相对滞后,直至借款人本身已出现不能偿债能力且担保人或担保能力也不能覆盖贷款本息后方诉讼清收,出现被执行人实际可执行财产不能全额归还银行贷款的被动局面。
3.商业银行在依法收贷工作中不知、不会、不善于运用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部分商业银行认为诉讼收贷,胜诉未执结案件进入法律程序后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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