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日本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制度——最新发展与制度适用
2012-08-15王玉辉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2年2期
王玉辉
(郑州大学,河南 郑州450001)
21世纪日本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制度
——最新发展与制度适用
王玉辉
(郑州大学,河南 郑州450001)
日本在实行政府主导型经济发展时期,为保障产业政策等目标的顺利实现,广泛设置和运用了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进入21世纪,基于建立开放式市场体系及强化竞争政策的要求,日本废除了大量与竞争政策相违背的适用除外制度。现行反垄断法仅在知识产权行使行为、以小规模经营者或消费者相互扶助为目的的合作社行为、公正交易委员会指定商品或著作物的转售价格维持行为三方面保留了适用除外制度,并且从实现市场竞争机制的视角对倒退性适用除外制度的运用做出了严格的限定。
适用除外;日本反垄断法;维持转售价格行为
引论
二战后,日本经济遭受严重破坏,急需将有限的资源聚集起来发挥最大效用。为此,1947年日本颁布《禁止垄断法》时,未将该法适用于全部的产业领域,而是在某些产业领域实行国家管制,认为在有些领域促成相关产业经济力集中较实施经济民主更有利于经济的快速发展。这一年,日本在自然垄断的固有行为、基于事业法令的正当行为、行使知识产权行为和一定的合作社行为四个方面制定了适用除外制度。20世纪50年代,随着朝鲜战争的结束,日本产能失衡严重,陷入严重的经济危机。在当时市场体制及企业制度极为脆弱的背景下,为解决相关市场失灵问题,1953年在反垄断法中引入了合理化卡特尔、经济危机卡特尔、转售价格维持行为的适用除外规定,从而建立起完备的适用除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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