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2012-08-15罗元兰
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2年2期
罗元兰
(中共十堰市委党校,湖北 十堰 442000)
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罗元兰
(中共十堰市委党校,湖北 十堰 442000)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文化基础。当前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应从四个方面努力:一是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二是培养公民的法律信仰;三是深入开展法治实践;四是完善我国法治文化建设的体制机制。
法治文化 法律 体制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目标,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对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和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内涵
法治文化是相对于人治文化而言的一种进步的文化形态。法治文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法治文化应包含三方面的内容:一是法治意识、法治理念、法治价值、法治精神、法治理论、法治思想等精神文明成果;二是法律规范、法律制度等制度文明成果;三是严格执法、自觉守法用法等法治行为方式。以上三方面内容共同构成法治文化的现象和状态。狭义的法治文化是关于法治意识、法治理念、法治价值、法治精神、法治理论、法治思想等精神文明成果的总和。法治文化是与民主政治、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一种文化形态,是推动法治发展的内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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