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离岸金融市场研究
2012-08-15刘远志
海峡法学 2012年3期
关键词:金融
刘远志
(厦门大学法学院,福建厦门 361005)
厦门离岸金融市场研究
刘远志4
(厦门大学法学院,福建厦门 361005)
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是完善沿海地区经济布局,推动海峡西岸和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发展的重大举措。作为海峡西岸最重要的经济特区,厦门市响应福建省委关于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部署,正加紧建设两岸金融中心,制定实施意见谋求推动离岸金融业务。这意味着厦门开始了建设离岸金融市场的步伐,其中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水到渠成;但面临的包括离岸金融主体法、离岸金融经营法和离岸金融监管法在内的法律建设也迫在眉睫。
离岸金融;海峡西岸经济区;离岸金融市场
2009年8月18日厦门市委审议通过了《厦门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决策部署的实施意见》,其中指出:“积极推动对台离岸金融业务,为台资企业提供包括离岸存款质押在岸授信业务、离岸综合授信额度、离岸贸易授信融资业务、离岸贷款业务和银团贷款、债券融资等服务,探索开展离岸再保险业务”。其中相关离岸金融业务的开展意味着离岸金融市场的建立。厦门目前正在加紧建设两岸金融中心(分思明、湖里两片区),但其未来的发展方向不可能仅仅定位于台币或者台商,而是标志着厦门开始了迈向离岸金融中心乃至国际金融中心的步伐。
一、我国离岸金融业务的发展历程
我国目前尚未真正建成法律意义上的离岸金融市场,离岸金融业务也仅仅断断续续运行十余年,其在我国的诞生地是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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