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创新与对策
2012-08-15唐少先安徽省水利水电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 2012年10期
□黄 平 □唐少先(安徽省水利水电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目前水利工程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承包制、建设监理制,以及与之相配套的“进度、质量、安全、资金”等系列措施,保证了制度实施,从而使水利工程的管理体制改革顺利进行。
1.传统建设管理模式概述
水利工程项目大多数是非盈利性的公益性项目,一般投资主体分为国家、地方、各级政府。改革开放初期,整个水利建设项目运行完全由项目单位所在的地方政府和水利部门临时组建“指挥部”等非法人机构负责,譬如:“治淮工程指挥部”“大运河工程指挥部”等。没有一个相应的机构代表政府实行监督与管理,这使项目投资难以得到有效控制。
传统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下项目管理单位既是建设单位又是使用单位,存在问题:一是投资无限扩大,二是“既当老子,又当儿子”,为了部门利益,造成项目越滚越大,投资规模、质量得不到保证。
一般来说:解决管理体制的途径有两条:一是进行严格的制度设计,解决权力和利益之间关系;二是实行政企分离,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宏观决策和监督,企业从事具体的建设事务。目前,水利工程的管理体制改革也就是从这两条途径去做的。
20世纪90年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开始了以明晰产权、改革、实现政企分开体制改革,许多建设单位体制成为独立法人,企业也建立了法人为责任主体的新型企业,形成项目法人责任制管理模式,具体表现为“建管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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