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的任务和内容
2012-08-15刘建华河南工程学院
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 2012年10期
□刘建华(河南工程学院)
2006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重新修订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提出了对移民安置实行全过程监督评估的要求。国家从法律的高度明确地定位了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赋予了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工作者重大的责任,标志着水利水电行业在依法开展移民工作上翻开了崭新的一页。
1.移民安置监督评估的概念
监督评估是一种管理手段,是项目管理中的一个有效组成部分。其职能简单地说就是诊断项目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对项目计划的实施情况和效果作出评价,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值得推广的经验,及时地把信息传递到管理者手中,以便管理者进行决策,使项目达到最佳效果。
“监”是指监视,“督”是指察看、督促,“监督”即是对现场或某一特定环节﹑过程进行监视﹑督促和管理,使其结果能达到预定的目标。“评”是指评定价值高低,“估”是指估计、揣测、大致推算,“评估”是指阶段性的评定与推断。
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对监督评估的内容和要求,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是指具有移民安置监督评估专业技术能力的单位,受与项目法人签订移民安置协议的地方人民政府和项目法人的共同委托,对移民搬迁进度、移民安置质量、移民资金的拨付和使用以及移民生活水平的恢复情况所进行的监督、监测和评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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