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路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中政府监督工作重点的探讨
2012-08-15滕海生
黑龙江交通科技 2012年7期
滕海生
(黑龙江省工程咨询评审中心)
1 构建“政府监督、工程咨询、企业自控”的三级质量保证体系
目前我国对公路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监管体制大多是对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在勘察设计阶段开展工程咨询,并由主管部门组织设计审查。经过几年的探索,我国已开展的工程咨询和设计审查对优化设计方案、提高投资效益、保障建设项目安全可靠、防止保守和浪费起到了一定作用。设计咨询和设计审查都是国际上通行的作法和惯例,随着投资主体日益多元化,客观上也要求我国的公路工程管理要与国际接轨,进一步开展工程咨询。设计咨询与施工阶段的工程监理模式类似,是一种社会监督,属于市场化行为,提供有偿服务。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部分企业会追求利润最大化,片面强调经济效益以致损害公共利益,而部分企业屈从于市场压力,为迎合各级政府及业主需要,也会致使前期工作成果质量频频出现问题,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危害。在此前提下,建立“政府监督、工程咨询、企业自控”的三级质量保证体系,一方面可以在加强资质管理的同时加强市场行为管理,另一方面将事后设计审查转变为由专职政府监督机构进行事前预防、事中督查和事后评定的监督模式,变一次审查为全过程监管,确保前期工作成果的质量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与规范,确保公路建设的质量、安全。前期工作政府监督……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