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护患纠纷发生的频率原因以及对策*
2012-08-15莫秋燕程梦琳
湖北科技学院学报(医学版) 2012年6期
莫秋燕,程梦琳
(湖北科技学院护理学院2007 级护理本科,湖北 咸宁 437100)
本文以武汉大学中南医院的住院病人及家属为调查对象,进行了《临床护患纠纷发生的频率及原因调查问卷》的不记名问卷调查,以探索护患纠纷发生的频率,以及在临床工作中护患纠纷发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现报告如下。
1 临床资料
共发放问卷600份,回收600份,回收率为100%。主要的调查科室为:神经外科、骨科、肝胆外科和妇科。其中男性占51%,女性占49%。而其中有稳定工作的占72.5%,大学本科学历占52.5%。科室的选取采用的是等距方法,每个科室占25%。
2 结 果
住院患者或家属发生过护患纠纷的有190人,约占被调查人数的31.7%。其中95 人是在大型综合性医院发生的护患纠纷,75 人为市县级医院,20 人为普通门诊。100%的被调查者表示在护患纠纷发生后不会首先选择使用暴力解决问题,而是会首先找出纠纷发生的原因,然后与医院进行协调,解决纠纷。但如果通过协调仍然不能解决,会考虑走法律途径。
3 临床护患纠纷发生的原因
护患纠纷发生的原因中,有89.5%的被调查者认为,纠纷的发生护方应承担主要责任。临床护患纠纷的发生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①护理人员责任感缺乏。在现阶段的医疗环境中,有些医院聘用一定数量的合同制护士,合同制护士的工作积极性较编制人员低,并且现在大多数患者及家属认为护士只不过是医生的助手,没有将护士看做是一个独立的医疗个体,在言行举止中透露出对护士的不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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