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学模式的探析
2012-08-15吕俊玲
湖北开放大学学报 2012年8期
吕俊玲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河南 濮阳 457000)
法学教学模式的探析
吕俊玲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河南 濮阳 457000)
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学科,但目前我国在教学方法上注重对法律理论知识的讲解而忽略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导致理论和实践相脱节,针对这种情况,提出了“案例教学”的教学模式,并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教学改革;案例;案例教学法
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学科,既需要学生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又需要学生有较高的实践能力。但目前我国在法学教育方面注重对法律理论知识的讲解而忽略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导致理论和实践相脱节,这不符合法学教育的目的。法学教育的目标不仅仅在于向学生传授尽可能多的法律知识和培养学生的从事司法实务基本技能,而更在于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新性的法律思维,即训练学生“像法律职业者那样思考”。对学生来说,法律思维的培养比法律条文的简单记忆更重要,因为法律条文不是永恒不变的,国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对其进行修改,所以,法律院系的学生如果把精力仅仅放在法律条文上,而不注重法律思维的培养,一旦条文发生了变化,学生们就像迷途的羔羊,对现实生活的新问题不知从何入手。因此,只要他们具备了法律逻辑思维能力就能够有能力处理各种复杂和新生的问题,成为合格的法律职业者,而这种教学目标的实现要求我们必须对传统的教学方法进行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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