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汉语语法中的兼代现象
2012-08-15张新凤营口职业技术学院辽宁营口115000
湖北科技学院学报 2012年7期
张新凤(营口职业技术学院,辽宁营口115000)
古汉语语法中的兼代现象
张新凤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辽宁营口115000)
本文通过“定中关系”、“状中关系”与“动补关系”三个方面对古汉语以偏位成分代替偏正结构的兼代现象进行论述,并对传统的“活用说”提出质疑。
古汉语;语法;兼代
在古汉语语法中,常有词类活用的现象,这也成为古汉语语法的一大特点。但是在一些特定情况下,直接套用活用说也有不妥之处。如《史记》中“夫披坚执锐,义不如公”一句中,“坚”和“锐”虽是形容词,但却分别在动词“披”和“执”之后,从而构成了动宾关系,因此,在这里用活用说,说“坚”和“锐”是将形容词活用为名词。从翻译上看,可以说“坚”是“坚甲”的意思,而“锐”则是“锐兵”的意思。但是,把“坚”和“锐”说成词类活用却又不能概括这两个词汇的全部意义。因为“坚”的词义是“坚甲”,“锐”的词义是“锐兵”,而此类活用则仅仅是由于词性的转换导致的语法功能的不同,并不会改变词汇意义。那么,在“披坚执锐”中“坚”、“锐”与“坚其志”、“锐其器”的用法又有不同,实际上,这是古汉语中以偏位成分代替整个语言结构的偏正结构的一种兼代现象。而“坚”和“锐”分别是以形容词定语兼代中心语“甲”和“兵”,它们的词性并未发生改变。这里可以援引另外两种情况加以比较,比如在《左传·成公二年》中的“擐甲执兵”直接用名词“甲”和“兵”,而没有使用其他修饰语。而在“可使制梃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矣”(《孟子·梁惠王上》)中,则完整的使用了偏正结构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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