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人与自然关系及对当代社会发展的启示*
2012-08-15袁方
湖北科技学院学报 2012年7期
袁 方
(安徽大学 哲学系,安徽 合肥 230000)
浅析《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人与自然关系及对当代社会发展的启示*
袁 方
(安徽大学 哲学系,安徽 合肥 230000)
现实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人的自由和发展受到很大的限制。许多思想家都未能确认,到底如何才能实现人类对自然的自由支配,事实上,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积极运用了唯物史观,这样就划时代的实现了自然观上革命性的变革,马克思把自然分为了自在自然和人化自然,论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这都为今天制定发展生产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政策奠定了理论基础,建立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协调发展关系,实现人类与自然界关系的全面、协调发展的和谐道路。
人与自然;《德意志意识形态》;自在自然;人化自然;和谐
自从人类出现之后,就把自然界作为了不断探讨和研究的重要方向,并引起西方整个哲学界把其作为重点研究的论题。众多西方哲学家,包括费尔巴哈以前的,甚至黑格尔在内的哲学家均把自然界看作是精神的产物,费尔巴哈恢复了唯物主义权威,彻底颠覆了唯心主义的自然观。但他把自然仅仅看作先于人类历史而存在的天然自然。然而,马克思和恩格斯革命性的变革了自然观,尤其在唯物史观的基础上变革了自然观,在1846年,马克思和恩格斯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奠定了其思想的理论基础,体现在揭示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考察了历史和自然的发展历程,提出了“实践的人化自然观”,集中力量批判了客观唯心主义自然观(青年黑格尔派为代表)和旧唯物主义抽象自然观(费尔巴哈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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