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型政府的理论基础及现实动力
2012-08-15李瑞存
河北工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1期
关键词:管理
李瑞存
(淮北师范大学 政法学院,安徽 淮北 235000)
服务型政府的理论基础及现实动力
李瑞存
(淮北师范大学 政法学院,安徽 淮北 235000)
与传统管制型政府截然不同,服务型政府将“公共服务”作为其职能设计的核心。政府不再是高高在上、指手划脚的管制者,而应逐渐成为平易近人、脚踏实地的服务者。服务型政府具有市场经济、公民本位、公共服务、高效行政等特点。我国服务型政府应该以马克思主义代表制思想、新公共管理理论、群众路线理论、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等为其理论基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行政体制改革的持续推进、知识经济和信息革命以及国外重塑政府运动的影响等构成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现实动力。
服务型政府;代表制;公民本位;政府重塑
一、服务型政府的内涵及其特征
(一)服务型政府的内涵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企业、公民之间不应该是自上而下的控制与自下而上的依附关系,而应是一种平等的交换与共存关系,政府的核心职能是回应社会公众的需求,提供公共服务,服务精神应该成为二十一世纪政府行政管理活动的灵魂。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学者在本世纪初提出了构建“服务型政府”的主张。
所谓服务型政府,是指“在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内,在公民本位和社会本位的理念指导下,以为公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为宗旨,并勇于担责的现代政府形态。”[1]为公民服务,反映公民的意愿,是服务型政府的追求目标,也是政府存在本身的应有之义,而非政府对公民的“恩赐”。……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