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封建“王制”下中西城市的差异
2012-08-15吴金东
长治学院学报 2012年6期
吴金东
(陕西师范大学 历史系,陕西 西安 710062)
所谓封建“王制”是指“人类进入封建社会后,统治阶级在吸收奴隶社会社会规范的基础上,并有所发展形成的一整套严密复杂无所不包的封建规范。”[1]简言之,王制是以封建王权为核心的封建规范。可以说封建“王制”对中西封建城市的直接影响表现为封建王权的控制力。换言之,封建中央集权的强弱是中西封建城市产生差异的重要原因。
一、中西封建城市兴起及分途
中世纪之前,西方城市已经存在。但随着蛮族入侵和西罗马帝国灭亡而普遍衰落与消亡。从7世纪起,在大河流域或主要贸易通道上,一些古罗马旧城才逐渐复兴。但直至11世纪,大批的城市在意大利、法国南部和莱茵河畔出现,古罗马的自治市从灰烬中复活了。在其他地方,特别在德意志内部,兴建着新的城市。[2]这些城市有的是依据罗马旧城市而兴起;有的是依托城堡,教堂,修道院等中心因素而兴起;有的是利用十字路口,水陆码头,交易中心等交易要道而兴起,这使得有规划的城市大量出现。如“诺曼征服后,英国的英格兰兴建城市172座,威尔士84座,加斯科尼125座。而两个世纪中,整个欧洲建新城达1000余座。”[3]
西方城市大批兴起的时代正是西方王权从强到弱的时期。8世纪查理·马特为了使法兰克王国长治久安,实行了采邑分封制,虽然暂时加强了王权,但它潜伏着一种离心力倾向,逐渐形成许多割据一方的大封建领主。从此西欧最高王权被分解,形成孱弱的封建王制,这使得诸侯割据在西方持续了700余年的历史,直至15世纪才形成强大的中央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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