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纳税服务角度的纳税人权利解读
2012-08-15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济管理学院
财会通讯 2012年12期
关键词:服务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济管理学院 张 莉
在发达国家的相关法律和法规中,一般都非常明确的提出了纳税人的权利,同时在对纳税人权利的具体解释中,明确了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所应承担的义务和提供的纳税服务。美国、新西兰、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税务机关都制定了为纳税人服务的标准,并向纳税人公开承诺其工作目标和标准。为了进一步加强纳税人权利的保护,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成立了专门为纳税人服务或协助纳税人解决税务纠纷的机构。美国设有税收服务中心、上诉办公室、税收法庭、解决问题办公室,新西兰设有纳税人信息服务中心、纳税人服务办公室,香港设有纳税人咨询中心、服务承诺关注委员会等机构。在具体的办税服务中税务人员视纳税人为上帝,为纳税人提供礼貌、周到的服务,并高效地处理税收事务,工作效率大幅提高。这不仅节约了征收成本,同时也减少了纳税人的税收遵从成本,而且由于切实保护了纳税人的权利,在征税过程中加强了纳税人对政府的信任度,建立了比较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本文拟就我国纳税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纳税服务理念需要改变
税务机关仅仅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的权力,是为纳税人服务的,纳税服务理念的变革是保证纳税人权利实现的关键。纳税服务理念的建立不是停留在口头上,而是从公共服务的角度,从税务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上解决思想观念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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