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增值税改革影响浅析
2012-08-15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周拥明宜昌卓越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李若群
财会通讯 2012年12期
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周拥明 宜昌卓越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李若群
2011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在上海试点以来,社会各界反响强烈。在当今中国社会减税呼声不断高涨的背景下,营业税改增值税成为当前减税的一个突破口。随着增值税“扩围”改革的不断推进,施工企业在已经熟悉营业税近二十年后,可能又要面临财税方面的重大变革,即营业税改增值税。这项改革对施工企业究竟会带来什么影响?施工企业可能面临什么新的挑战?需要在哪些方面做出积极的应对?本文拟从两税的本质区别出发进行分析,结合施工企业的流转税的征管现状,对上述问题进行探讨。
一、营业税与增值税主要区别
营业税和增值税均属于流转税中的主要税种,但二者的区别是明显的。
(一)征税范围不同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包括: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其中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但其中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范围,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增值税征收范围包括:销售货物(有形动产,包括热力、电力、气体等)、应税劳务(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前者侧重于劳务、无形、不动产;后者偏于商品、有形、动产。
(二)计税依据及计税方法不同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为各种应税劳务收入的营业额、无形资产的转让额、不动产的销售额(统称营业额)。……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