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教学中参与式教学法的实践探讨
2012-08-15张洁
长春教育学院学报 2012年9期
张 洁
一、参与式教学法简介
参与式教学法是一种合作式或协作式的教学法。这种方法以学习者为中心,充分利用灵活多样、直观形象的教学手段,鼓励学习者积极参与教学过程,成为其中的积极成分,加强教学者与学习者之间以及学习者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反馈,使学习者能深刻的领会和掌握所学知识并能将这种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1]。参与式课堂教学突出学生发展的主体性,体现“一切为了人的发展”的教学理念,以有限的资源,特定的环境,最大限度、有效地达成培养目标,实现师生双方主体角色的“交往”变化。在突出学生发展的主体性的同时,师生在教学中的人格应是平等的,在不同的教学情景下,教师与学生都可以成为课堂教学的主体。这样的课堂教学不仅应重视“知识与技能”的传授与培养,而且重视“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孕育与发展以及“过程与方法”展现,为新课程标准的顺利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2]。
二、参与式教学法的实践原则
(一)全面性、差异性原则
学生自身存在各种差异,开展参与式教学活动既要关注全体学生,又要关注学生差异,设置科学合理的学生活动,因材施教,给学生提供参与的机会,获得客观评价的机会。
1.给学生一种参与活动的氛围。学生参与活动的亲自性、卷入性、表征着学生个体对教学活动的态度和方式。教师在教学中要做好教学活动的准备,给学生创造一个充分参与自由活动的机会和独立的空间——人格空间和思维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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