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
2012-08-15杨在平于晓媛
党政干部论坛 2012年5期
杨在平 于晓媛
刍议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
杨在平 于晓媛
当前,反腐倡廉已进入新的阶段,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制度化建设是适应时代的需要。笔者认为,提高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是其中的重要一环,既需要在微观层面制定具体的程序和规则,又需要将党纪党规、政纪政规与法律法规相协调,并对这些制度的落实进行科学有效的评估。
一、关于反腐倡廉制度的制定程序和规则问题
众所周知,在当前反腐倡廉制度制定工作中,明显存在着重实体性制度、轻程序性制度的倾向,这是不正常的。程序是制度的生命,在整个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中,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同样重要,没有程序性制度作保障,实体性制度的制定很难做到有章可循,制定出以后在内容上是否具有正义的品质,也值得怀疑。具体而言,反腐倡廉制度的制定不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则会导致该出台的一些重要制度难以出台,不必要的制度泛滥成灾,制度制定的成本高、效率低,出台的制度难以取得公信力。明确反腐倡廉制度的制定程序和规则,是提高制度规范化水平、实现制度创新、增强制度权威性和公信力的必然要求。
明确反腐倡廉制度的制定程序和规则,首先需要对反腐倡廉制度进行基本分类。反腐倡廉制度分为基本制度、一般制度、具体制度和辅助性制度。其中,基本制度是指制定机关级别最高、在整个反腐倡廉建设中起根本作用、制定和修改程序最为严格的制度,如关于重大决策的规则与制度、党委内部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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