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体民主参与公共服务供给:参与类型、制约因素与实现路径
2012-08-15陈娟
长春市委党校学报 2012年6期
关键词:主体
陈娟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 公共管理教研部, 浙江 杭州 311121)
社会主体民主参与公共服务供给:参与类型、制约因素与实现路径
陈娟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 公共管理教研部, 浙江 杭州 311121)
在社会结构转型、利益格局日益多元的背景下,社会主体民主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成为必然趋势,其参与形式主要表现为公民个人积极参与公共政策制定和政府绩效评估、企业参与公共服务市场化和民间社会组织提供公益性社会服务等方面。而政府“单边主义”行动过多、民众对政府过度依赖、某些领域企业公共责任缺失、民间社会力量相对薄弱是现阶段制约民主参与的主要因素,加快政府职能转换、积极推动社会全面参与、完善民主参与的制度设计与运行机制是实现社会主体民主参与的路径选择。
社会主体;公共服务供给;民主参与
一、社会主体民主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新格局
在现代社会,市场经济、主权国家(政府)、公民社会形成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基本结构。[1]在经济社会经过持续三十多年的快速发展之后,中国整个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和社会成员思想观念等都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多元性、自主性空间逐渐扩展,公民参与意识和公共责任意识已经形成并将深入到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中去;公众对那些(尤其是关系到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的参与热情和要求都明显增强。随着民间社会组织、企业和公民个人等社会主体承担公共责任能力的增强,他们的参与能力和作用发挥都有了显著提高,这不仅对传统公共服务供给模式造成严峻挑战,也为多元社会主体有效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提供了有力支撑。……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