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政为民视域下的司法公正
2012-08-15任丹红
长春市委党校学报 2012年6期
关键词:法律
任丹红
(江南大学 法政学院, 江苏 无锡 214063)
执政为民视域下的司法公正
任丹红
(江南大学 法政学院, 江苏 无锡 214063)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生存根基和本质要求,在当前我国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和利益冲突发展的情况下,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必须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充分发挥司法的功能,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促进司法公正。在立法过程中,真实反映群众利益诉求,做到立法的公正、公平。在执法实践中,坚持执法为民、公正司法。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制度保障。
执政为民;司法公正;社会转型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而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必须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改善民生,在立法过程中,真实反映群众利益诉求,做到立法的公正、公平。在执法实践中,坚持执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当前,我国正处在体制转轨和社会结构转型、利益调整和观念转变时期,社会问题、社会矛盾频发。以分配差距、就业和社会保障为突出标志的各种利益关系和利益矛盾的冲突,对社会价值观念和人们心灵产生强烈的冲击和震荡,使一系列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不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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