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思考——基于新制度经济学视角
2012-08-15魏涛何惕
财会通讯 2012年21期
魏涛 何惕
(1、贵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贵州贵阳 550004;2、长沙商贸旅游职工技术学院湖南长沙 410004)
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思考
——基于新制度经济学视角
魏涛1何惕2
(1、贵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贵州贵阳 550004;2、长沙商贸旅游职工技术学院湖南长沙 410004)
本文基于新制度经济学视角,从节约海外投资保险的理赔成本、制约东道国“暴力潜能”和增强我国国家竞争力等方面,对建立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进行了分析,论述了建立与完善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应遵循国家主导、与国家总体经济发展战略相匹配、尊重国际惯例以及避免政治与外交对抗的立法原则,采取混合式的立法体制、审批与经营相分离的海外投资保险机构设置形式,通过寻求广泛的国际合作、组建海外投资信息中心和成立海外投资商会等,建立健全相应的配套实施机制。
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模式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分析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海外投资呈现出了迅猛发展的势头。据商务部统计,到2009年底,我国累计对外直接投资资已达2457.5亿美元。对外直接投资中海外并购投资的增长速度更是突飞猛进:2007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中并购投资只有63亿美元,2008年我国企业掀起并购热潮,海外并购投资额就猛增至280亿美元,占当年直接对外投资额的50%;2009年海外并购投资额为192亿美元,占当年对外直接投资额的34%。据国资委统计,截至2009年底,我国中央企业在海外投资设立单位近6000家,境外资产总额超过4万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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