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层权力理论研究最新进展*
2012-08-15高文亮陈镜宇
财会通讯 2012年21期
高文亮 陈镜宇
(河北金融学院 河北 保定 071051)
管理层权力理论研究最新进展*
高文亮 陈镜宇
(河北金融学院 河北 保定 071051)
国外管理层权力理论成为解释薪酬现象的重要基础理论,但国内对其研究并不多见。管理层权力论在在委托代理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对最优契约理论难以解释的现象给出了合理解释。众多国内外研究给出了支持管理层权力理论的经验证据,研究结果“愤怒”是抑制高管薪酬的重要工具。国内监管方应该提高股东话语权,为股东表达“愤怒”提供场所,加强信息披露,让股东有“愤怒”的来源。政府作为投资者应该在合适时机表达自身“愤怒”,提高公司薪酬管理水平。本文对此进行了综述。
高管薪酬 管理层权力委托代理理论
一、引言
最优契约论认为由于委托代理问题的存在使得企业高管人员不会从股东利益出发寻求股东财富最大化,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源在于为高管人员提供足够激励。在最优契约论的观点下,董事会作为股东的代表,其主要工作是为了提升股东利益,他们具有聘请高管人员的权力以及制定企业薪酬方案,提供符合成本收益的激励契约的义务。但高管人员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取足额报酬和相应声誉,因此在受聘与董事会签订薪酬契约时,可能与董事会人员之间进行有效的讨价还价,而当讨价还价缺失时,可以利用市场限制促使这些最优薪酬契约的形成。但是一些学者对这一论断提出异议,最优契约论假定可观察的契约是对契约环境的最佳反应,那么如果不是最优呢,现实又该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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