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不可译现象的可译潜势
2012-08-15邓科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2012年11期
邓 科
(西南大学 外国语学院,重庆 400715)
一、引言
可译性问题是翻译研究的核心论题之一。在《从个案出发看“不可译现象”的可译潜势》一文中,杜世洪以卡明斯的拆词诗“L(a”的翻译为个案,从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关于“语言与生活形式所组成的共晓性的联合”的角度,论证了任何“不可译现象”都具有可译潜势[1]。杜文为译者更好地理解和处理“不可译现象”提供了许多新的思路。从共晓性的角度谈论不可译性,似乎可以帮助译者避免“局限于语言形式的经验主义问题”和“受困于形而上学的超验问题”,但也为我们提出了以下新问题:
第一,语言与生活形式所组成的共晓性的联合是否是可译的基础?
第二,建立以共晓性为基础的翻译标准是否是在变相地追求翻译可能的最终根据?
本文拟从翻译与生活形式和共晓性三者的关系出发,就以上两个问题,与杜老师商榷。本文认为,要理清上述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就应该对翻译何以可能的问题继续做必要的语言哲学分析。
二、对翻译何以可能的追问
对于翻译何以可能的问题,语言哲学主要是通过对语言、思维与现实的关系的讨论来展开的。根据前期维特根斯坦的观点,语言与世界存在逻辑结构上的同构(isomorphic),因而语言可以描画现实。因此,如果两种语言中都有指称同一对象的词语,那么这两个词语是可以实现意义对等的翻译的。同理,如果两种语言中存在同义命题,那么它们也是可以互译的。而这种翻译的可能性是以定义的相同性为最终依据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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