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然的品格——鲁迅视野中的耶稣
2012-08-15刘浩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10期
关键词:基督教
刘 浩
(延边大学人文学院,吉林延吉,133002)
基督教是作为文化渗透进入中国的,但在五四时期,渴求新文化以便确立新的价值观来指引旧中国的发展方向是当时的时代特征。当时众多的思想家密切地关注基督教,基督教教义的核心——耶稣也成为他们关注的对象,而且形成了一种普遍的认识,即耶稣不具有神学意义,也不具备施展的“神迹”的非凡能力,而是作为具体人格从不同侧面展现出来。其中,更多是作为一种献身和爱的品格被他们所感知,正如陈独秀所认为:“要将我们从堕落、冷酷、黑暗、污浊的坑中救起,建立对抗伦理纲常的新信仰,就是耶稣崇高的、伟大的人格。”[1]鲁迅对耶稣的认知尤为深刻,常常把他的种种神迹和宗教行为与现实社会以及自身的经历联系起来,两者的结合生成了丰富的意义。
一、面对庸众的拯救者
鲁迅对基督教文化的接受是世纪之交中国社会文化转型时期的必然,在鲁迅从西方文化中探求精神资源时,基督教渐渐进入他的视野,并在他的文化探知中占据了重要位置。在他早期的学术论著里就对基督教的价值作出客观判断,在以后的文章中,又几十次引用《圣经》中的事迹、典故、箴言。尤其对于耶稣,鲁迅看到的不是“神的内容”,而是“人的内容”,不瞩目于耶稣的“神性”,而关注他的“人性”,从主体精神上推崇他的品格,并引申出精辟的思想见解和对当时中国的社会深刻的认识。
耶稣作为基督教的核心教义具有丰富的神学意义,他奉上帝的意旨以道成肉身的独特启示来到人世,传播福音、宣扬普世大爱,可是遭到迫害,受尽了嘲弄和折磨后被钉死于十字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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