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布尼茨“未来主义”科学价值观及其案例分析
2012-08-15朱新春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10期
朱新春
(蚌埠学院人文社科部,安徽蚌埠,233030)
一、价值与科学价值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价值是体现主客体之间特定关系的范畴,主要是指客体能够满足主体某种需要的属性。价值具有诸多属性,[1]潜在性便是其一,“价值虽然必须有客体(事物或现象)作为它的载体,但他并非实存地或实在地存在于客体之中,而具有潜存的、非实在的性质”。[1]由于客体的价值是潜存在客体之中的,因此要通过实践去认识去发现。社会实践是人类主体改造客体的能动性活动,其基本目的就是发现并实现客体中能够满足主体需要的某种属性。由于实践是认识价值和实现价值的过程,整个实践过程就必然贯穿着价值判断。价值判断对实践具有重要作用,合理的价值判断会对实践的发展产生促进作用,反之就会起阻碍作用。
科学研究是人类社会基本的实践活动之一,就个体科学家而言,他们的目的或许是各种各样的,但就整体而言,科学研究的目的就是在于认识客观世界,发现客观世界中的潜在价值,再进一步指导社会实践。所以,这里就涉及到科学的价值问题。科学的价值即科学本身的社会价值,也就是科学作为一种客观存在其属性对人的需要的有用性。
科学研究作为有目的的社会实践活动,离不开价值判断,即对某一具体科学研究及其成果有无价值、有多大价值、价值能否实现等问题所形成的认识,而这些判断往往会对科学研究的进一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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