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境界的拓展与觉解之基础探析
2012-08-15郭剑林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10期
关键词:人类
郭剑林
(集美大学政法学院,福建厦门,361021)
对人的生命存在进行层次划分以明确人生方向是学者探讨人生道路的一个重要方式。人的生存方式多样,从不同角度划分有不同层次。如丰子恺的人生三层楼说、殷海光的人生四层次说、唐君毅的心灵九境说等等不一而足。中国传统文化注重精神境界追求,认为人生境界高低关键不在物质拥有程度,而在精神的领会和感悟上,而道德理想的实现是这种高层次需要的体现。因此,中国传统文化注重以道德为标准来划分人生境界。就此而论,冯友兰的四境界说在传统诸多分类法中最具代表性和影响力。
一、道德境界的拓展——人类伦理发展必须经历的四个阶段
冯友兰在《觉解的程度和人生境界》一文中提出:以觉解的不同为基础,人所可能有底境界,可以分为四种: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他具体阐释:自然境界中的人,其行为是顺才(才指生物学上的性)或顺习(个人习惯或社会习俗)的,对于“自己”及“利”并没有清楚的觉解。功利境界中的人,其行为是“为利”的,在功利境界中的人,对“自己”及“利”有清楚的觉解,其最后的目的,是为他自己的利。道德境界中的人,其行为是“行义”的,义与利是相反亦是相成的。求自己的利的行为,是为利的行为,求社会的利的行为,是行义的行为。所以,义是指社会的利。这境界的人,对人之性已有觉解,了解人性中的是包含着社会性的,或者说,是了解社会的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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