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抢注的法律问题探析
2012-08-15刘艺工周久人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10期
刘艺工,周久人
(大连理工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辽宁大连,116024)
网络域名在电子商务发展的浪潮下,业已成为企业的一种无形财产,具有重大的商业价值,但这同时也引发了愈演愈烈的域名抢注行为。国际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分配机构于2012年1月12日起受理包括“.shop”、“.hotel”、“.berlin”等新的顶级域,将彻底改变全球通用顶级域的格局。同时,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从2012年5月29日零时起,我国开始实施新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修订后的细则正式开放个人“.cn”和“.中国”等顶级域名在内的互联网域名,注册主体扩大至自然人。随着个人注册的开放和注册数量的大幅攀升,域名抢注的现象定会随之增加。但是传统的知识产权法又无法有效解决域名抢注所引发的问题,因此,遏制域名抢注值得我们分析和研究。
一、域名及域名抢注的概念
(一)域名的概念
域名(Domain Name),互联网上企业、机构或者个人间相互联络的网络地址。根据我国信息产业部于2004年11月5日公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域名是互联网络上识别和定位计算机的层次结构式的字符标识,与该计算机的互联网协议(IP)地址相对应”。[1]为了区别在网络上数以亿计的用户和计算机,每一台主机都有一个标识固定的唯一的IP地址。然而,由于IP地址是数字型标识的地址,在使用过程中难以记忆,因此,代替数字型IP地址的符号化地址即域名应运而生。
域名通常被分为国际域名和国内域名这两种基本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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