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牧区可持续发展模式的现状评价及问题分析
2012-08-15陈维青
陈维青,马 林
(1.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新疆乌鲁木齐830012;2.大连民族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辽宁大连116605)
中国牧区多分布在边疆或少数民族地区,承担着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的重要任务。新疆牧区在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由于自然、地理、历史等原因,新疆牧区可持续发展面临不少特殊的困难和问题,欠发达地区的状况仍然亟需改变,也是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
一、新疆牧区现状
新疆是中国第二大牧区,新牧区建设是新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新疆牧区主要由22个牧业县、市和15个半农半牧县、市及287个牧业乡、183个地方国营牧场组成,占全疆县、市总数的42.5%。牧区总面积64.95万平方公里,占全疆的39.1%;人口447.44万人,占全疆的23.85%;可利用天然草地面积为4.75亿亩,占全疆的65.9%;耕地1340.2万亩,占全疆的25.98%;牲畜年末头数1 976.49万头,占全疆的39.32%。新疆边境线长达5 400公里,大部分都在牧区,有33个边境县,其中有17个牧业县。
二、新疆牧区可持续发展模式的历史沿革与现状
1.自上世纪80年代,新疆牧区全面实行了牲畜“作价归户、户有户养”的生产责任制,国有牧场也相应地实行了“铁畜制”“折价归户”等生产管理制度。1984年,37个县实现牲畜作价归户牧民10.6万户,作价归户牲畜698.2万头(只)。1989年起牧区开始落实草场使用权。1989—1992年,根据《草原法》的要求,新疆将草原使用权以县级人民政府的名义直接确定给牧民,并颁发了草原使用证。
2.为进一步明确草原的责权利关系,1994年全面开展了草原有偿承包工作,37个县牧民共承包草场3.17亿亩,占可利用草场面积的76.9%,落实草原承包的牧户达到10.59万户,户均承包草场面积2997.7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