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纳税人的知情权
2012-08-15艾尔肯徐立
大连民族大学学报 2012年2期
艾尔肯,徐立
(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辽宁大连 116029)
论纳税人的知情权
艾尔肯,徐立
(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辽宁大连 116029)
纳税人的知情权是指纳税人有了解税制的运行状况、税款的用途及对与其纳税有关的各种信息或资料提出质询的权利;纳税人在行使知情权这一宪法性权利时不能侵害其他主体的民商权利;纳税人的知情权包括对税收立法的知情权、征税管理的知情权、税款使用的知情权、税收程序知情权及请求救济知情权等;对纳税人知情权的保护包括完善相关立法、强化税务人员的法律责任、健全税收司法制度、树立对税收的自我保护意识等方面;只有全面保护纳税人的知情权,才能切实贯彻“税收中性”原则;这对依法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税收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纳税人的知情权;合法权益;纳税人诉讼制度
1993年1月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以法律的形式对纳税人权利予以确认,2001年5月开始实施的新修订《税收征管法》首次增订了纳税人的知情权,2009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规定了纳税人的知情权,在保障纳税人知情权方面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是,由于历史及社会现实等方面的原因,中国法律对纳税人知情权的规定存在着很大的不足和缺憾。因此,有必要在理论层面上对纳税人知情权的概念及其内容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讨,提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对纳税人知情权的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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