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记账法的唯物论与辩证法思考
2012-08-15傅献忠
武汉商学院学报 2012年1期
关键词:经济
傅献忠
(武汉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4)
一、借贷记账法的产生和传播
借贷记账法是以“借”“贷”作为记账符号,对每一笔经济业务都以金额相等、方向相反的方式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账户中全面地、相互联系地进行记账的一种复式记账方法。借贷记账法是一种舶来品,最早产生于中世纪(十三世纪)的意大利,形成于近代英国的工业革命,完善于现代资本主义市场的美国,发展于当今世界资本市场。借贷记账法经日本辗转传入中国。在意大利时期,借贷记账法大体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佛罗伦萨阶段——借贷记账法的萌芽时期(1211~1340年);第二阶段,是热那亚阶段——借贷记账法的改良时期(1340~1494年);第三阶段,是威尼斯阶段——借贷记账法的完备时期(1494~1854年)。1494年,意大利数学家卢卡·帕乔利(1445-1517)的名著——《算术、几何、比及比例概要》问世,书中《簿籍论》一章对借贷记账法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总结,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科学体系。实际上威尼斯的钱商在记录他们的业务时,如果“某相对人”从钱商处借钱或取钱,则记在此人名下的借方;如果“某相对人”向钱商存钱或还钱,则记在此人名下的贷方。累计借方大于累计贷方时,则“相对人”是债务人,累计借方小于累计贷方时,则“相对人”是债权人。凭借借方与贷方两个记账符号,钱商可以很好地记录下他们的金融业务。[1]这种仅仅适用于货币资金借贷业务的记账方法,为适应社会经济生活发展的需要,不断演变、完善和推而广之,成为了当今世界普遍使用的一种记账方法——借贷记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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