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当前杭州市校外教育事业和谐发展的若干思考
2012-08-15李艳
文教资料 2012年1期
李 艳
(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浙江 杭州 310000)
近年来,随着中央、省、市各级政府对校外教育的重视,以及百姓对校外教育重要性认识的提高,杭州市校外教育事业取得了突出的成就,远远地走在了浙江省乃至全国的前列。截止“十一五”期末,在杭州地区13个县(市、区)中市(县、区)两级政府共建成投入使用的青少年宫已经有15家之多,“民有公办”的青少年宫1家,成规模的大型素质教育基地有5家,城市社区(街道)青少年俱乐部32家,青少年空间3家,乡镇青少年宫3家,更有数百家社会力量开办的校外培训机构。仅以杭州15家青少年宫和5家素质教育基地来讲,2010年这些机构共组织开展各类大型教育文化娱乐活动1157次,直接参与的青少年达126.03万人次;还有24.0494万人次青少年进入各青少年宫进行文化、艺术、科技、体育等各类培训活动;共建有各类青少年兴趣爱好者社团136个,吸纳成员达1.7197万名,发展成效非常显著。登高望远,事业的发展固然可喜,但背后蕴含的问题不容小觑。为实现和谐教育的理想计,我就当前校外教育中存在的若干问题进行分析。
一、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发展方向的准确定位问题
一直以来,中央两办文件和中宣部、文化部、团中央颁发的一系列相关文件,都把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界定为公益性教育事业单位。在市场经济大潮下,在越来越多的文化产业追随市场感觉的社会背景下,这一界定显得格外重要。若抽掉了公益性这个基本属性,让青少年宫等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像企业一样以营利性为目的,主动迎合市场要求,什么赚钱干什么,什么热做什么,也许现有的绝大多数青少年宫会在经济效益上立即大见起色,但这绝不是创办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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