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族教育”概念的思考
2012-08-15荣司平
文教资料 2012年1期
荣司平
(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教育与心理学院,江苏 泰州 225300)
“民族教育”已经成为我国教育理论界、社会学界、政治生活中常用的一个概念。但是,这一概念充满歧义,使用混乱,不利于严谨的学术交流。词语的能指往往很多,但是在具体使用时,其所指只能有一个,否则就不知所云。如,“宝贝”既可以指一个婴儿,又可以指一个宠物,也可以指恋人。也就是说“宝贝”一词的能指非常丰富。但是,在具体使用“宝贝”一词时,我们必须清楚它是指一个婴儿,还是一个宠物,还是恋人,否则,我们不可能理解言说者的真正意思。“民族教育”一词的情况也是这样,有多种能指,但人们在使用时却缺乏含义清晰、限定严格的所指。
一、中文中“民族教育”一词的能指
在中文中,“民族教育”可以用来指“中华民族教育”、“全中国人的教育”等。这里的“民族”一词和西文里的“nation”相对应,有“国家”的含义。所谓“民族—国家”就是指“民族”和“国家”同构。当国家领导人发布全国性讲话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台政策文件时,有类似于“民族教育的希望在于教师”的话时,完全可以用“民族教育”来指“中华民族教育”。特别是在对外关系上,当我们言说“民族利益”、“民族主义”等话语时,这里的“民族”都是和“国家”同构的“nation”。
在更多的时候,“民族教育”还可以用来指“少数民族教育”。这里的民族一词和西文里的“ethnic”或“ethnic group”相对应。实际上,这里的“民族教育”是“少数民族教育”的简称,是表达上的习惯。在中文语境里,“民族问题”就是指“少数民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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