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致良知”说的涵义及其现代教育意义
2012-08-15袁莉
文教资料 2012年1期
袁 莉
(江西师范大学 教育学院,江西 南昌 330022)
王阳明作为一位伟大的政治家、哲学家、军事家、教育家,一生既辉煌又坎坷。王阳明,字伯安,名守仁,别号阳明子,世称阳明先生。明成化八年(公元1472年)生于浙江余姚,卒于1529年,仅存世57年,不可谓寿,但流恩泽于后世,不可谓不厚。他生平不仅南征北战,致力于“破山中贼”,且殚精竭虑,思考着如何“破心中贼”。其讲学的主要核心是“致良知”,他说:“吾平生讲学,是致良知三字。”关于他的致良知说,学界多从哲学角度进行考究。致良知说包括“良知”和“致良知”两个部分,本文从这两个概念出发,进而探讨它们对现代教育的启示意义。
一、“致良知”的哲学涵义
(一)良知。
“良知”一词出自《孟子·尽心上》:“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说文解字》说“良,善也。”《诗·邺风·日月》有:“德音无良。”“良”字的本意主要有两种意义,一是指原本具有;二是指善良,人的道德品质较好。“知”与“智”相通,意思是认识、知道的事物,可以脱口而出。结合起来,对王阳明的“良知”的意义可做以下几点理解
1.良知即天理,是心之本体。
“良知者,心之本体,即前所谓恒照者也”。[1]在王阳明看来,每个人的心中都存在着灵昭不昧的天理,他把良知等同于天理,良知为天理之自然显露。每个人都有这种灵昭明觉的天理,那么只要把“思”的“发用”掌握好,所思考的就是天理。他把良知、天理、性、心之本体等同起来。天理和人的本心是一回事,心即理,因此又说良知是心之本体,是人人所共具有的、不受打扰的“恒照”状态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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