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调解机制
2012-08-15王莉
武汉冶金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2年1期
王 莉
(中国人民解放军95890部队 电教资料室,湖北武汉 430030)
近几年来,干扰医疗秩序、聚众冲击医院、甚至是殴打医务人员的恶性事件层出不穷,如2009年轰动一时的福建省南平市“6·21”医患纠纷,医患双方大打出手,最后事件甚至发展成医院医务人员到当地市政府门口集体上访;2010年江苏省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门前因一名患儿在输液过程中死亡致千余名群众集聚祭奠死者;2011年1月31日上海新华医院医患冲突导致10名医护人员被刺其中6人伤重。上述事例算是其中比较激烈的,其他形式较为“温和”的“医闹”更是屡见不鲜。这些医患纠纷的背后往往是职业“医闹”从业人员在推波助澜,协助患者或其亲友向医疗机构索要钱财,正是由于存在“小闹得小钱,大闹得大钱,不闹不得钱”的众多成功个案,以致于医患纠纷陷入恶性循环,在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其亲友均倾向于不采用正常的合法手段获得赔偿,而是用“医闹”的形式迫使医院或政府妥协让步。应该说,这种“医闹”具有很鲜明的中国特色,形成的原因较为复杂,包括中国传统的“人命大过天”思想背景、老乡情结、同村乡土观念、医疗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政府的维稳压力等等。因此缓解医患纠纷、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调解机制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需要全社会的群策群力。
一、现阶段我国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特点
1.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专业性强,医患之间信息不对称
医疗行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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