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体育文化产业空间集聚载体的研究
——以黄龙文创园为例
2012-08-15蒋佳峰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浙江杭州310024
文体用品与科技 2012年8期
蒋佳峰(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浙江 杭州 310024)
文化创意产业是指依靠创意人的智慧、技能和天赋,借助于高科技对文化资源进行创造与提升,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和运用,产出高附加值产品,具有创造财富和就业潜力的产业。文化创意产业集聚作为一种特殊的产业集聚形态,可以认为是文化创意产业中相互关联的、在地理位置上相对集中的若干企业和机构的集合。它以某一种文化创意产业为主导,辅以其他相关支持下产业和机构,从而能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链,以主导产业企业带动相关产业,形成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从而促进整个产业空间集聚的发展。
浙江提出建设文化大省、文化强省的目标,在“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0-2015)”中提出要把文化产业建设为新兴支柱性产业,并且将文化创意业定为八大重点发展产业之首。2008年杭州市委、市政府决定重点发展信息服务、动漫游戏、设计服务、现代传媒、艺术品、教育培训、文化休闲旅游、文化会展业等八大门类文化创意产业,构建杭州的文化创意产业群。鉴于黄龙体育文化创意产业园尚处于探索阶段,对于园区的定位、产业链、近远期目标、发展模式只是起步,并在比较分析杭州已有的十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西湖创意谷、之江文化创意园、西湖数字娱乐产业园西溪创意产业园等)发展现状的基础上。进而,对如何提升黄龙体育文化创意产业园的产业空间集聚效益,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急待解决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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