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中国现代化制度建设的基本目标与对策研究
2012-08-15倪君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 2012年6期
倪 君
(安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安徽芜湖241000)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深入推进我国现代化进程的今天,加强制度建设,形成中国特色的制度体系,是解决现代化进程中既有的制度问题、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基本思路,也是推动实现现代化制度变迁的必由之路。
一、新时期中国现代化制度建设的基本目标
从中国国情出发,根据现时代的要求和中国转型的客观需要,中国在新时期制度建设中所要建立的制度应当具备以下基本特征:
1.形式化的制度,或以法治为基本模式的制度
这是现代制度的基本特征,理应是中国社会的理想制度模式的基本特征。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先生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大体框架已经基本建立,应该更多地强调法治,强调规范,强调制度建设”[1]。它明晰地规定了行为主体的做事原则与行为规则;它是一种非人格化的机制,它对那些在身份、地位、品格、偏好上存在差异的人们,都持一种中立的态度,加以无差别地平等对待。它主张制度高于人,制度大于权力,公正的制度必须得到公正平等的适用和遵守。
现代制度所针对和否定的,是那种实质性的制度(包括道德、宗教、习俗、惯例、传统等)。后一类制度的基本特点是根据不同主体的信仰、德行、身份、地位等,有差别、有差异地对待人。我国现代化过程中,传统力量的作用对凝聚人心、保持社会稳定起到了不可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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