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社会稳定结构的构建——从社团组织建设谈起
2012-08-15王如鹏李中生
通化师范学院学报 2012年9期
王如鹏,李中生
(通化师范学院 政法学院,吉林 通化 134002)
论我国社会稳定结构的构建
——从社团组织建设谈起
王如鹏,李中生
(通化师范学院 政法学院,吉林 通化 134002)
作为“第三领域”的社团组织是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是我国的社会结构人为调整的产物,是国家让渡出的一部分社会空间。它的产生过程决定了对国家的天然依赖。目前我国社团组织的主要特点是数量少、自立性不强、运作及管理不规范、分布不均匀等。为了构建稳定的社会结构,必须健全社会组织立法,改革社团组织的管理体制,提高人们对社团组织的认识,加强农村社团组织建设,壮大社团组织规模,让它们能承担起政府机构改革后剥离出来的社会管理职能,促进社会的稳定。
社会转型;社团组织;社会稳定;构建
社团组织的维稳功能
社团组织,即黄宗羲所说的第三领域或第三部门。还有的学者称为社会组织、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民间组织、NGO等等。社团组织的大量出现是时代的产物,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物质生产、交换关系的必然反映。当代世界社团组织正如火如荼地发展着。德鲁克在《后资本主义社会》一书中指出,“组织化社会”将是21世纪社会的最大特征,也是未来社会的主要形态。帕森斯认为“组织的发展已成为高度分化社会中的主要机制,通过这个机制,人们才有可能‘完成’任务,达到对个人而言无法企及的目标。”[1]美国学者莱斯特·萨拉蒙曾把20世纪最重要的社会创新归结为公民社会部门的出现,认为“我们正置身于一场全球性的‘社团革命’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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