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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守”与“泰山司空”:秦代泰山置官考

2012-08-15周郢

泰山学院学报 2012年4期

周郢

(泰山学院泰山研究院,山东泰安 271021)

嬴秦一朝,由于秦始皇、秦二世接踵东巡,“登兹泰山,周览东极”(秦泰山刻石语),加之始皇在此举行的有史以来首次封禅大典,使泰山从方域名山一举升格为国之圣山。但秦代泰山史料传世甚少,诸多史事暧昧难明,新出秦代竹简与封泥上的泰山记录,使人可从中考索秦帝国时期的名山史实。

一、秦简中的“泰山守”与秦封泥“泰山司空”

2007年12月,湖南大学岳麓书院从境外收购了约两千枚珍贵的秦简,中有大量的律令文书,编号为1114简中出现了“泰山守”之名,文曰:“泰山守言,新黔首不更昌等夫妻盗,耐为鬼新(薪)白……”。

此前出土之秦封泥中,一印文为“泰山司空”。封泥为红褐色,近圆饼形,长3.4厘米,宽3.1厘米,最厚处1.1厘米,背有横向绳纹。泥面钤正方形印,有十字界格,印面右下部残,现边长2×2厘米。罗振玉先生辑入《齐鲁封泥集存》中。今藏济南市博物馆。

这两件文物,堪称是秦代泰山史料的重要发现。

二、“泰山守”与“泰山司空”官职考

秦简及封泥发现后,有学者进行解读,认为其中云“泰山”,为秦代曾置“泰山郡”或“泰山县”之证。陈松飞先生《岳麓书院藏秦简中的郡名考略》主“泰山郡”说,其云:“泰山是否是秦郡名,历来缺乏文献依据。岳麓书院藏秦简中,编号为1114简文曰:‘泰山守言……’我们从秦代职官设置可以判断,‘泰山守’的‘守’非郡守之称莫属。《齐鲁封泥集存》收有‘泰山司空’封泥一枚。孙慰祖先生考证曰:‘泰山秦汉皆无其县,印文非郡无以归之。《地理志》曰:泰山郡,高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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