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协商民主视角下的大学课堂教育
2012-08-15李守明
天中学刊 2012年6期
李守明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学生处,辽宁 沈阳 110854)
作为政治哲学的核心概念,协商民主是指公民追寻自由与权利的集体行动过程,体现对公民主体身份的尊重与推崇。课堂是大学育人的“主战场”,关乎大学生的人格成长与价值生成,把协商民主嵌入当代大学课堂教育中,对于大学教育改革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协商民主的涵义
20世纪后期,随着多元主义在世界范围内的兴起以及社会复杂性的加剧,一种新型的政治理想模式——协商民主逐渐被普遍认同,并被广泛运用于具体实践。与古典民主相比,协商民主凭借其自身的优势,实现了从票决式选举民主向互动式对话民主的转变,打破了传统封闭化的决策体制,确保各参与主体以公共理性为内驱力,以交往沟通为有效形式,逐渐摆脱外力的强制,转而从公共利益的视角去思考问题,化解分歧。
何谓协商民主?米勒认为,“协商民主是基于平等而自由的公民之间公开讨论的形式,也是公民或其代表证明决策正当性的过程”[1]。科恩把协商民主定义为“一种事务由其成员通过公共协商的模式加以支配与控制的政治共同体”[1],该共同体把“理性的公开运用”视为基本的政治理想。瓦尔德兹指出,协商民主强调公民对于公共利益的责任,主张通过“促进平等公民间政治话语的相互理解,辨别所有政治意愿”[2]来达成共识,进而形成具有集体约束力的政策。
由此,在承认多元价值的基础上,协商民主是一种借助公共协商来改变利益聚合的形式,它利用话语符号在参与者之间建起一座沟通心灵、反思意志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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