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在校企合作中的法律化
2012-08-15山东英才学院魏海群
中国商论 2012年8期
山东英才学院 魏海群
1 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解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是指以企业公民的标准要求企业对社会所承担的责任。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涉及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缴纳税款、保证产品质量、提供就业机会、保障人权等方面。1971年美国经济发展委员会以三个同心圆的形式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界定:企业最基本的责任是经济责任,包括产品、雇佣等问题,处于同心圆的第一层。中间圆代表与履行企业经济责任相关的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强调企业活动要符合社会风俗、道德和法律的标准。最外圈代表企业在保护和改善环境方面的责任。欧盟将企业社会责任界定为:“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将对社会和环境的关注融合到其经营运作以及其他各利益方的互动中”。
企业社会责任关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已经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1997年以社会责任国际组织为主制定了SA8000标准(Social Accoutability 8000),即企业社会责任标准。SA8000标准侧重于以道德为标准界定企业的行为标准,主要涉及童工、强迫性劳动、健康与安全、组织工会的自由与集体谈判的权利、歧视、惩戒性措施、工作时间、工资、管理体系等9个方面。1999年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世界经济论坛上提议,2000年在联合国总部正式启动了“全球契约”活动。“全球契约”确立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十项基本原则。在人权方面,企业应该尊重和维护国际公认的各项人权;绝不参与任何漠视与践踏人权的行为。在劳工标准方面,企业应该维护结社自由,承认劳资集体谈判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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