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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郭沫若晚年民族主义情结

2012-08-15逯艳

淄博师专论丛 2012年1期

逯 艳

(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文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民族主义,亦称国族主义或国家主义,为包含民族、种族、与国家三种认同在内的意识形态,主张以民族为人类群体生活之“基本单位”,以作为形塑特定文化与政治主张之理念基础。具体地说,其主张为:民族为“国家存续之唯一合法基础”,以及“各民族有自决建国之权”。民族主义是19世纪初在欧洲被发明的一种学说。人们普遍认为,它的正式形成是在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其标志性的时间是北美独立战争、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和费希特的《对德意志民族的演说》的发表。简而言之,这种学说坚持认为人类被自然地划分为民族,而这些民族又通过特定的可确认的特征为人们所熟知,同时认为政府唯一的合法形态是民族自我统治的政府。在东方世界,面对西方殖民扩张和侵略,东方各地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一直缺少自觉的民族意识。经过19世纪以来的长期积累和准备之后民族主义在20世纪才狂飙突进,全面出击,可以说整个20世纪都是在民族主义的旗帜下度过的。在中国,民族主义是从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即民族,民权,民生)诞生的,它从一开始就和东方世界其他国家的民族独立运动相衔接的,共同昭显出20世纪东方民族主义运动的最大特点——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这一特点使20世纪的东方与重视集合前世纪式的骄傲自大、闭关自守、盲目愚昧的状态彻底决裂。所以20世纪东方世界民族主义者强调个人作为民族之一员,共享民族性价值体系与民族认同,敬佩民族英雄,进食民族性菜肴,从事民族性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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