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及对策探讨
2012-08-15薛伟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学报 2012年2期
●薛 伟
(信阳市消防支队,河南信阳 464000)
2011年6月6日,河南省信阳市一家私人开办的养老护理院因燃放蚊香不当引发火灾,虽过火面积仅有1.5m2,但却造成在该房间居住的3名行动不便的老人因烟气窒息死亡。无独有偶,2011年6月11日,江西省新余市一民办养老院再次因燃放蚊香不当发生火灾,造成3名老人死亡,3人烧伤。
养老院接连发生火灾并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引起了各级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门对这一特殊行业和人群的高度关注,随即展开了全国性的排查整治。但排查的结果令人担忧,发现这一特殊场所在火灾技术防范和日常消防管理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尤其是在农村乡镇和私人开办的养老院中隐患更为突出。因为养老院不属于公众聚集场所,且规模普遍不大,开业前无需经过公安消防部门许可,一般由民政部门和公安派出所检查指导,他们对消防技术规范的掌握不够全面透彻,加上养老院是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人员密集场所,对它们的监督管理远没有营业性公共场所严格,便造成了消防安全隐患大量存在的现状。笔者根据所在地区养老院、敬老院等老年人建筑在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不足,结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以下简称《建规》)等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建议。
一、老年人建筑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疏散不符合规范要求
经调查,许多养老院、敬老院是利用学校、办公楼、住宅楼等其它建筑改建而成,甚至有些民办养老院直接设在居民楼或自己家中,仅有一部室内疏散楼梯,造成安全出口的数量不足,或者三层以上的养老院未设置封闭楼梯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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