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植入式广告的伦理思考
2012-08-15李青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 2012年3期
李青
(广西师范大学 政治与行政学院 广西 桂林 541006)
一、植入式广告的内涵及其表现形式
广告在面对维权意识和警觉性越来越高的观众的时候,越来越需要以更满足审美观和更为隐形的方式来拆解他们的排斥心理,一种新型的广告形式—— 植入式广告便应运而生。植入式广告是广告形式的一种升华,是广告业发展的必然产物,是媒体和广告公司发展的需要,也是广告主品牌传播的现实需要。
(一)植入式广告的内涵
所谓植入,指影视剧、游戏或节目将商品嵌入在声音或画面中的突出位置上,借以提示观众商品的存在,刺激观众接受与商品有关的信息。植入式广告策略性地将产品或服务内容融入到媒体之中,成为媒体的一部分。简而言之,就是将商品信息通过合理的方式在媒介中呈现。我国影视植入式广告首先出现在上世纪90年代由葛优、吕丽萍主演的《编辑部的故事》,而后出现在冯小刚的电影《大腕》、《手机》等中。到新时期,随着植入式广告频繁出现在各类影视作品中,其广告的内容和表现的形式呈现出多样化。
(二)植入式广告的表现形式
植入式广告与传统广告不同。传统广告通过直接的表白和诉求唤起受众对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欲望;而植入式广告是通过编辑和导演的精心策划把产品或服务安排在影视作品或其他媒介中,使其成为媒介的组成部分。植入式广告隐入媒介的形式可以是多种多样,大致归结为四种:
1.情节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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