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对社会管理对象的认知偏差分析
2012-08-15王洪春陶志凌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 2012年3期
王洪春 徐 群 陶志凌
(①③中共上饶市委党校 江西 上饶 334000
②上海大学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上海 宝山 200444)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加强社会建设和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因此,社会管理工作最终将转化、细化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调查收集信息、作出决策部署、采取行动应对、及时反馈总结等管理行为。而这种管理行为虽然千差万别、错综复杂,但都有一个基本前提:即对管理对象要有正确的认知判断,尽量减少各种认知偏差,以免信息失真导致误判,进而作出错误的应对行为,酿成种种后果。
管理对象也称为管理客体,是指管理者实施管理活动的对象。一般而言,管理对象包括人、财、物,其中最重要的是对人的管理。人尤其是广大普通民众作为社会管理对象,可依据种种标准进行分类,但基本的不外乎个体和群体之分,因此对管理对象的认知就涉及到对个体和群体的认知。在管理活动中,领导干部对管理对象的认知偏差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领导干部人际认知偏差及其危害性分析
(一)首因效应和近因效应
在社会管理中,人才的重要性毋容置疑,但当前一些领导干部识人选人用人及干部任免方面存在很多问题:如为什么许多干部的心思花在投机钻营、溜须拍马、行贿索贿、跑官要官上,而艰苦实干者被人嗤之以鼻?为什么社会上“拉关系、走后门”蔚然成风?这些问题的出现除了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之外,党政干部人际认知偏差也是不为人所注意的关键因素,其中首因效应与近因效应干扰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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