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个性与党性相统一
2012-08-15柳治国脱兴亮
政工学刊 2012年5期
●柳治国 脱兴亮
个性是指在一定的社会条件和教育影响下形成的一个人比较固定的特性。而党性就如刘少奇同志曾经讲过的那样,“共产党员的党性,就是无产者阶级性最高而集中的表现,就是无产者本质的最高表现,就是无产阶级利益最高而集中的表现”。简而言之,就是党的性质、宗旨和奋斗目标的集中表现,具有原则性的鲜明特征。
俗话说“人非尧舜,难以尽善”。作为一名党员,首先是一个人,作为社会中人的个体,不可能千人一面。毛泽东同志也曾经说过:“党员是有各种不同的个性,谁要抹煞各种不同的个性是不行的。抹煞各种差别,结果就会取消统一,抹煞特殊性也就没有统一性。”这就充分说明了党性以个性为基础,个性以党性为指导,个性与党性相统一。丧失个性的党性,如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离开党性的个性,像无桅之帆、无舵之船。个性之于党性,犹如光辉之于太阳、秀木之于森林、波涛之于大海,个性再亮丽、再飞扬、再耀眼,也是党性这片夺目光辉之一抹、浩瀚森林之一绿、汪洋大海之一粟。只有做到个性与党性相统一,才能把不同的个性铸就成鲜明的党性,才能赋予个性明确的方向。否则,就会错把个性当党性、误把个性当原则,任意张扬个性,把个性摆在党性之上,无视党规国法的约束,最终葬送个人前途、破坏班子团结、玷污党的形象。个性与党性相统一是个人成长进步、班子团结共事、部队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必须高度重视,紧抓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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