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档案如何应用于地方志编修中之思考
2012-08-15邢玉波
黑龙江史志 2012年4期
邢玉波
(张北县档案史志局地方志办公室 河北 076450)
近几年,各地逐渐加强对家庭档案的建设,部分地区取得了可观成效,不少实例说明家庭档案在公民维护家庭权益、加强亲情维系、见证社会变迁等方面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选择了另一个视角,从家庭档案资源对地方志编修的意义以及家庭档案如何应用于地方志编修中进行研究。
地方志书在编修过程中是离不开档案资料的支持的。地方志是一种记载某一地区历史、地理、社会风俗、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综合性著作,这就要海量搜集资料,经过考订编纂成志,而在海量的资料中档案资料成为首选,因为它们是历史活动的原始记录。从两者的概念来分析,《档案法》对档案的定义:“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而《地方志工作条例》对地方志的定义作了进一步阐述,将其界定为全面系统的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件。可以看出两者都侧重于对已发生过的事件的记录或记载,都属历史文化范畴。
编写地方志和其他科学研究工作一样,如果没有丰富而真实可靠的史料作基础,就如在空中建造高楼大厦一样,是不可能的。编写地方志所需要的史料,可以从图书、报刊、碑文石刻中去查找,也可以从群众中调查采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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