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是“双崖山”的演变
2012-08-15姚中
黑龙江史志 2012年4期
关键词:历史
姚中
(黑龙江省饶河县地方志办公室 饶河 155700)
作为地方长官,在开发建设一个新的地区时,对于本地的自然地理历史,必须进行详细的考究,考查清楚之后,才能实施举措。一切都不是凭主观臆想和武断擅决可凑效的。尤其是地名的命定,必须是有切合实际的依据为根基,而不是胡乱所定的。如不遵循这一原则,置既往历史于不顾,新名启用之后,原名犹如被尘土所封埋,给日后历史考证必然造成混乱和迷惑。这个问题,在我国东北地区沿边一带,是经常可以遇到的,我从黑龙江东部几部农场志中看到,有关地理考据,名称命定,由于修志人员,对这一地区的历史地理变化没有深入了解和详尽考查,或可说考查了解的不够深透,致使许多本来很明了的名称和座标,弃之不顾,而重新构想一些不切实际的名称,或编造出一些神话传说,加以封固和肯定,有的地方明明是日伪时期归屯并户所弃置的遗墟,或土改时期迁徙的居地,硬说成是古居民遗址等等。为历史考查带来极大的难题和混乱。这些实际的例子很多,自不须多说。
仅拿“双鸭山”地名来说,从东北光复第二年即中华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我十七岁开始,那时居住在饶河县的百姓,由于地处偏僻,交通不便,农业经济不发达,即有许多人迁往那里的,那时还没听说过双鸭山这个名词,只听人们传说“双鸭子”那里开煤矿,用人多,很赚钱,因此许多人向往之。直到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我在松江省行政干部学校学习结业后,1954年我的一位同学原方正县某区副区长——孙连举,1954年调往双鸭山市任财政科长,1955年5月25日双鸭山由县级市提升为地级市,因而财政科随之改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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