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情资源的调查与思考
2012-08-15闫岩
黑龙江史志 2012年4期
闫 岩
(北安市地方志办公室)
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工作是发挥地方志“资治、教化、存史”功能的必然要求,地方志的潜在功能必须通过开发利用才能实现。多年来,我们以志书为载体,找准工作切入点,不断拓宽读志用志渠道,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料资源,服务中心工作和三个文明建设,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中在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的同时,还着重规定了地方志工作在为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服务方面的责任,如积极开拓社会用志途径,建设地方志的资料库、网站等等。为更好地推进地方志工作法制化进程,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作用,我们就全市的地方志开发利用工作情况展开了调研。
一、开发利用的基本情况
从90年代开始,随着全市经济的发展以及地方志工作宣传力度的不断扩大,各级领导、各部门对地情资料的需求不断加大,在对全市140多个单位的调查中发现,有30%的单位自觉地开展了地方志资源的开发活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各级领导重视并带头用志。领导干部读志用志,大致可分为三种形式:一是主动读用。多数领导干部能从新方志资治辅政的重要作用出发,积极索要,自觉读用;二是及时提供。市里每新到一位领导,志办便及时送去志书资料,使其全面准确了解和掌握我市自然、历史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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